此為「以真理與真愛共行」系列的 11/20 部分
何尚允牧師
引言:《約翰壹書》中的4次「坦然無懼」(2:28; 3:21; 4:17; 5:14)
1/ 父神的愛,能除去審判的恐懼(4:17-18)
2/ 父神先愛,是愛神愛人的原因(4:19-21)
3/ 父神所愛,就不偏離信靠耶穌(5:1-3)
金句:「愛裡沒有懼怕;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。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。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」(約壹4:18-19)
講道錄音:
經文:約15:9-14; 2/約壹4:17-5: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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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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