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tegory Archive Worship / 敬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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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07.02 以真理與真愛共行10/神就是愛

此為「以真理與真愛共行」系列的 10/20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1/ 愛的根源乃是神(4:7-10)

  • 愛人是從神生、認識神的證明(7-8)
  • 聖子的愛揭示父神對我們的愛(9-10)

2/ 神愛啟發人相愛(4:11-16)

  • 彼此相愛叫神的愛達其目的(11-12)
  • 彼此相愛證明聖靈住在裡面(13)
  • 彼此相愛說明真正認識聖子(14-16)

金句:「從來沒有人見過神,我們若彼此相愛,神就住在我們裡面,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。」(約壹4:12)

講道錄音

經文:彼前1:17-22; 約壹4:7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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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 讀 約壹4:7-8。若「有愛心的,是從神生,也認識神」,那麼不信神卻有愛心的人,是否也算認識神?不要忘記,這裡所說的「愛心」是怎樣的?讀 約壹3:16。
  • 週二/ 讀 約壹4:9-10。聖子的愛揭示父神對我們的愛。試想想,這愛包含著甚麼?讀 約3:16。「神在乎你」帶給你怎樣的感受?怎樣的動力?
  • 週三/ 讀 約壹4:11-12。信主的人當怎樣回應神的愛?人能目睹肉眼看不見之神的方法之一是甚麼?從原文文法上看,「愛他的心」可指「我們對神的愛」,或譯「神對我們的愛」。「完全」所指的不是「完美」,而是達到其目標、成熟。聖靈正對你說甚麼?
  • 週四/ 讀 約壹4:13。因著神所賜的永生,我們「住在神裡面」。因著神所賜的聖靈,「祂也住在我們裡面」。知道嗎?當我們願意彼此相愛,就證明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呢!
  • 週五/ 讀 約壹4:14-16。有「神內住」的人,就是宣認耶穌為神兒子、為救主的人;有「神內住」的人,就是相信神愛我們,並且住在這愛中。不是單單享受這愛,而是生活和行事為人總是從這愛出發──對自己、對別人,和對神!
  • 週六/ 讀 約壹4:17-5:3。再一次,主題回到「坦然無懼」(2:28; 3:21; 4:17; 5:14)。為什麼我們可以無懼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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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06.25 以真理與真愛共行9/試驗分辨

此為「以真理與真愛共行」系列的 9/20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引言:「對神有信,對人有愛」(3:23)的相互關係

1/ 對神有信,就要小心分辨假教師和假道(4:1)

2/ 對神有信,就要確信和宣認那位真耶穌(4:2-3)

3/ 對神有信,就要留心自己與世界的分別(4:4-6)

金句:「親愛的弟兄啊,一切的靈,你們不可都信,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,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。 」(約壹4:1)

講道錄音

經文:猶大書1-4; 約翰一書4:1-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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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 讀 約壹4:1-3。為什麼基督徒必須試驗和辨認假教師和假的教導?使徒約翰指示我們,測試的條件是甚麼?為什麼承認耶穌「是基督,是成了肉身來的」對一個基督徒來說,如此重要?
  • 週二/ 再讀 約壹4:1-3。不要相信只聲稱自己擁有聖靈的人,更要注意其言行,人可以受聖靈帶領,亦可受從魔鬼而來錯謬的靈所影響!讀 林前11:13-14。若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,那信主的人如何分辨真假信仰?
  • 週三/ 讀 約壹4:4。你有把握說,「我是屬於神」嗎?一個人屬神與否,不在他的感覺或其他神秘經驗,而是在於你對耶穌基督的宣認和相信。要堅定相信主!
  • 週四/ 讀 約壹4:5。屬世界的,將世人想聽的信息和虛假道理向他們講論,無怪乎世人會聽從他們!那我們傳福音是否很絕望?讀 約1:10-11。我們的主耶穌有沒有因此覺得祂傳道的工作很絕望而放棄?神要怎樣鼓勵你?
  • 週五/ 讀 約壹4:6。聽來很狂妄,約翰作為耶穌的見證人之一,要求我們相信他們。但在新約聖經未成形的初期教會,這些「見證人」會否捏造事實?他們有捏造事實的動機嗎?讀 徒7:55-60; 12:1-3; 林後11:23-27。他們是為真理受苦呢!
  • 週六/ 讀 約壹4:7-16。除了「神就是光」,這段落是對神屬性的另一宣告。是甚麼?又跟教會和信徒何干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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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06.18 以真理與真愛共行8/坦然無懼

此為「以真理與真愛共行」系列的 8/20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當良心責備時,信主的我要怎麼樣?

1/ 必須分清合真理和不合真理的自責(3:19-20)

  • 內心的控訴並非最可靠的
  • 全知的神才是真正審判者
  • 所求於管家的,是要他有「忠心」(林前4:2-5)

2/ 不合理的自責只會破壞我們與神的關係(3:21-22)

  • 破壞禱告的生活
  • 破壞行道的生活

3/ 在自責時,神要我們信靠祂和遵行祂的命令(3:23-24)

  • 相信子名(約6:29)
  • 遵行父命(約壹2:17)
  • 藉著聖靈(羅8:14-16)

金句:「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,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。 」(約壹3:19)

講道錄音

經文:哥林多前書4:1-5; 約翰一書3:19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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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 讀 約壹3:19-20。來自內心的責備是否一定好?甚麼情況下是健康的?在甚麼情況下是有害,甚至可能是魔鬼迷惑人的技倆?求聖靈藉真理助你分辨。
  • 週二/ 讀 約壹3:21-22。若在愛人的事上一味自責,只會加深自己叫神失望的羞恥感,嚴重影響與神的關係。惟有透過神的應許和判斷,我們才能平靜下來,坦然無懼地與祂相交。要相信神對我們的認識,比我們更深、更真呢!
  • 週三/ 再讀 約壹3:22。天父樂意成就祂兒女照祂旨意的禱告,藉此彰顯祂的榮耀,和祂持續在世上作工的大能!讀 約14:13-14。願我們能有美好的禱告生活。
  • 週四/ 讀 約壹3:23。經文將神的眾命令概括成那兩樣?為什麼「信神兒子耶穌基督」和「彼此相愛」缺一不可?兩者又怎樣互補?沒有耶穌的「彼此相愛」會變成甚麼?沒有相愛生活的「信耶穌」又是怎樣?
  • 週五/ 讀 約壹3:24。約翰重複「住在神裡面」的重要。再讀2:10, 17, 24, 27。信主的,若說自己住在主裡面,必定會流露怎樣的特質?願主對你和教會說話。
  • 週六/ 讀 約壹4:1-6。信主的人怎樣分辨和識別信仰教導的真偽?為何我們能對信仰的真確性有信心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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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06.11 以真理與真愛共行7/彼此相「愛」

此為「以真理與真愛共行」系列的 7/20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1/ 仇恨的悲劇(3:11-15)

  • 該隱殺兄弟的原因是甚麼?(3:12; 創4:7)
  • 「恨」是甚麼?(3:13-15)

2/ 捨己的榜樣(3:16-18)

  • 基督的捨命重申定義了何為「愛」(3:16)
  • 信徒如何活出這「愛」?(3:17-18)

結論:真愛是…

  • 基於神的真理
  • 看重別人的需要
  • 具體和行動

金句:「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」(約壹3:18)

講道錄音

經文:約翰福音15:12-17; 約翰壹書3:11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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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 讀 約壹3:11-12; 創4:1-7。我們往往為該隱殺他兄弟亞伯找不同的理由。但聖經卻說:問題的根源是因為該隱「屬那惡者」。這揭示了人在罪中不能自拔的本相和嚴重!今天,我們得著拯救並能成為「神的兒女」確實是奇妙的恩典。感謝祂!
  • 週二/ 讀 約壹3:13-15。像主耶穌那樣,約翰預期世人會怎樣對待信徒?讀 約15:18-19。這情況跟該隱恨亞伯,有何相似?
  • 週三/ 再讀 約壹3:14-15。「愛」是從神來的,「恨」和「冷漠」卻常是因為缺乏愛。「愛弟兄」當然不是得救的條件或原因,但卻是得著救恩和經歷神愛的證據和結果。
  • 週四/ 再讀 約壹3:16。世人對愛有不同的定義。崇拜講道播放「魚之愛」的短片,讓你看見很多人所謂的「愛」,其實是出於愛自己和自我滿足。但耶穌這位生命之道,祂藉著十字架,向我們重申定義了何為「愛」呢?
  • 週五/ 讀 約壹3:17-18。約翰無意空談抽象理論,他指出真愛必須基於神的真理,否則就是縱容和溺愛。真愛看重別人的需要,而不是自己的感覺。真愛不要只在口頭上,更要有具體的行動。
  • 週六/ 讀 約壹3:19-24。在努力行義、活出真愛的同時,或會自覺虧欠和失敗。這時候信徒該怎樣面對呢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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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06.04 以真理與真愛共行6/神的兒女

此為「以真理與真愛共行」系列的 6/20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1/ 我們是「日漸肖像主形」之神的兒女(2:29-3:3)

2/ 我們是「堅持行在義路」之神的兒女(3:4-7)

3/ 我們是「敢向魔鬼說不」之神的兒女(3:8-10)

金句:「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。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義的一樣。」(約壹3:7)

講道錄音

經文:約翰福音8:39, 41-47; 約翰一書2:29-3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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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 讀 約壹2:29-3:3。細心想想,你在哪方面與你的父母相似?我們當然不能以行為賺取神的救恩,但行為卻能給我們一個記號:神的救恩確實帶來你行為上改變,你實是神所生的兒女!
  • 週二/ 再讀 約壹3:1-2。約翰重複強調神深愛我們,「親愛的弟兄」直譯是「蒙愛的」。你怎樣了解這句話?除了頭腦上的認知,你的內心是否真正感受這愛?是怎麼樣的?
  • 週三/ 讀 約壹3:4-7。經文將犯罪定義為「違背律法」,這不是指人間的法律,而是泛指那些在末世時拒絕順從天父旨意的人。讀 太7:21-23; 羅6:19; 林後6:14; 帖後2:3-7。這是與全然順服父神的主耶穌背道而馳。
  • 週四/ 再讀 約壹3:4-7。罪惡的問題是嚴重的,同樣,神對付罪惡的方法也是嚴重的。祂為我們做了甚麼?對不斷犯罪亦不願尋求主寬恕的信徒,經文又怎說?求主憐憫!
  • 週五/ 約壹3:8-10。「犯罪的是屬魔鬼」,不可能指偶然被罪所勝的信徒,照3:4的定義(參週三討論),是指不認耶穌為救主和生命的主的「敵基督」!換言之,對耶穌身分和重要性的拒絕,表明了自己不屬神,而是魔鬼兒女的本相!求主幫助,改變人頑梗的心!
  • 週六/ 讀 約壹3:11-18。世人怎樣定義「愛」?你又如何?既然神就是光、耶穌是救主,透過祂的一生,你又會怎樣重新定義「愛」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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