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為「當回應主愛」系列的 17/30 部分
何尚允牧師
1/ 生命的重視
2/ 保護與懲治
- 對無辜的保護(申19:5-6)
- 對有罪的懲治(申19:11-13)
3/ 貪婪與真愛
- 貪婪導致傷害(申19:14-18)
- 真愛包含糾正(申19:19-21)
金句:「不要讓無辜人的血,流在上主你神賜給你為業的地之中,以致所流的血歸於你。」(申19:10)
講道錄音:
經文:王上21:1-24; 申19: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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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- 週一/ 讀 申19:1-4, 7-10。無心之失,卻能弄成大錯。逃城就是讓人有躲避,藏身之保障。只有在神那裡才有這種藏身之處。河東和河西各有三座逃城。神是公平的,祂不偏待人,常給我們同等機會。你知道嗎?
- 週二/ 讀 申19:5-6, 11-13。神曾說「不可殺人」,但是誤殺之人如何?無辜,可以是被殺者,也可能是誤殺者!在「不可殺人」的誡命上,神除了說明有罪者要嚴懲外,還說甚麼?這說明神是怎樣?人又怎樣?
- 週三/ 讀 申19:14。你認為「不可移動你鄰舍的地界」是指甚麼?讀 王上21:1-16。亞哈王為要得到拿伯的葡萄園,做了甚麼?讀 王上21:17-24。神為何如此憤怒?你曾經歷自己或別人因貪婪已帶來的傷害嗎?
- 週四/ 今天請你為以下的人禱告:1/為那些無辜失喪生命的人。2/為那些被褫生存奪權利的人。3/為那些失去生存盼望和意義的人。神視生命寶貴,請你求祂幫助你以熱誠積極生活,表明你對神賜生命的重視!
- 週五/ 讀 申19:15-21。經文提到作為審判者必須小心查明事件,更警告人千萬不要作假見證。你認為,今天人會在哪些情況下,容易陷入作假見證的危險?你又如何避免?讀 箴21:28。
- 週六/ 讀 申20:1-20。表面上,經文是關於戰爭的,但它多次提到「他可以走,回自己家去」,戰前更必先議和,又不可砍伐能得吃的樹木。這一切表明甚麼?讓我們這天好好安靜,預備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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