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為「溯本尋源」系列的 23/25 部分
何尚允牧師
1/ 信徒的雙重身分:既為天國子民,也為地上的公民
2/ 信徒既為地上公民,便當尊重國家地方政府的管治
3/ 地方政府既為地上,便無權對教會的教導和使命作出干預
結語:「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」,但甚麼是「神的物」?
金句:「彼得、約翰說:『聽從你們,不聽從神,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,你們自己酌量吧!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,不能不說。』」(徒4:19-20)
講道錄音:
經文:路20:19-26; 徒5:19-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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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- 在香港因政改而引發的風雨中探討政教關係,實在是困難的。然而這不改變我們作信徒,從聖經出發,尋索和認識真理的態度。既然聖靈在時間上如此巧妙地安排,就讓我們以謙虛受教的心,敬聽神的話。
- 週一/ 讀 但2:20-21。讓我們首先認定世上的國度、權柄是在神的手:各國各地作治理的君王和領袖,他們的權柄不是自有的,而是神所付託的。再讀 但2:37-38; 約19:11。這對掌權者和人民有甚麼啟示?
- 週二/ 讀 提前 2:1-3。為什麼「第一要為…君王和一切在位」的禱告?在一個不認識真理和耶穌的世界裡,祈求「平安無事地度日」只是消極和被動嗎?神若要使用你去成就這禱告,你想祂會對你說甚麼?
- 週三/ 讀 多3:1-2; 羅13:1-6;彼前2:13-17。若有信徒說,基督才是我的主,或是「我只需要向神負責」卻不願意接受作公民應當的本份(羅13:6提到「納稅」),這合理嗎?為什麼?
- 週四/ 讀 徒4:17-20; 5:26-29。這些使徒為什麼不順服掌權者?他們以甚麼理據去以身試法?讀 出1:15-20。為什麼收生婆沒有聽從埃及王的吩咐?在社會中,從有法可依,到有法必依、到以法限權(規限執政者的權力)、到以法達義(保障社會公義)的不同層次中,這些例子如何取捨?耶穌潔淨聖殿又如何?
- 週五/ 讀 約17:14-15。耶穌沒有向天父祈求我們作信徒能逃避身在世界的責任,卻求天父保守我們。讀 太5:13-16。耶穌要求信徒在社會中,要像鹽一樣發揮道德和公義的防腐功能,並在社會發光,為什麼?
- 週六/ 讀《39條》中的第38-39條。信徒該如何看待金錢和承諾?讓我們安靜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復活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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