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為「溯本尋源」系列的 17/25 部分
何尚允牧師
1/ 福音聖禮的四重特質:
- 是基督所設立
- 是信靠基督的記號
- 是神賜的確實的憑證
- 為激發、加強和堅定我們對神的信心
2/ 其他五個所謂的聖禮
- 並非為所有信徒而設
- 沒有神所設立的有形表象或禮儀
3/ 合宜使用,聖禮才有功效
- 謙卑
- 悔改
- 信靠
4/ 施禮者的角色和責任
- 施禮者犯罪無改基督聖禮的功效
- 絕不能姑息行惡的牧者
金句:「人應當自己省察,然後吃這餅、喝這杯。因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」(林前11:28-29)
講道錄音:
經文:太28:16-20;林前11:23-29
—-
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- 週一/ 讀 創12:1-3; 17:1-14。要認識何謂「聖禮」,我們需要回到舊約聖經。神為什麼要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行割禮?為了甚麼?是誰需要看見這記號?如此,這記號怎樣「堅定我們對祂的信心」?
- 週二/ 讀 太28:16-20。耶穌吩咐的聖禮(洗禮和聖餐),都具有外在的要求和內在神的應許。就洗禮來說,神對受洗者有甚麼應許?讀 加3:26-29; 羅6:3-11(在基督裡)。讀 徒2:38(領受聖靈)。你可以說出,這兩者對基督徒有何重要?
- 週三/ 讀 太26:20-28。聖餐,也是主耶穌親自設立和要求我們去行的。在這行動中,神的應許又是甚麼?留心:是釘身十架的耶穌,而不是聖餐的餅酒,能以赦罪!然而在「也如此行」之中,你得著甚麼祝福?
- 週四/ 讀 林前11:23-29。27節說「不按理」是指「用不合適的態度」。你認為指的是甚麼?28節的「自己省察」說明那些受神審判懲治的,是因為沒有自省,帶著罪領受主的餅和杯的。這對你有甚麼提示?
- 週五/ 回顧這幾天的主題:聖禮是神藉著事物,作為一個向我們施恩的表記。這記號需要接受者的參與,亦需要以合適的態度去領受,否則無效。在此,施禮的牧者若然犯罪,他所執行的聖禮為什麼還會有效?你認為如何?26條以甚麼基礎說「有效」?
- 週六/ 讀《39條》中的第27條。洗禮是甚麼?為什麼信主的人當接受洗禮?我們的教會為什麼願意為信主父母的孩童施洗?原因在哪裡?讓我們好好安靜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復活主!
[/expand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