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為「聖潔的追求」系列的 1/10 部分
何尚允法政牧師
1/ 信徒對聖潔的兩極態度:
- 以為按律法規條生活就是追求聖潔:產生自以為義,或對人藐視
- 以為神的恩典令追求聖潔再無意義:產生怠惰放任,或對人不屑
- 表現不論好壞,我們每天還要靠賴神的恩典(路18:9-17)
2/ 分別為聖、成聖、追求聖潔:
- 「分別為聖」:信徒是神所呼召,被分別出來,奉獻為祂所用(彼前1:2)
- 「成聖」:當聖靈在信徒生命裡工作,塑造我們越來越酷似主耶穌(林後3:17-18)
- 「追求聖潔」:在成聖的過程中,我們配合和順從聖靈的工作(加5:16)
3/ 追求聖潔前,必先有愛:
- 不是出於責任或內咎,是基督的愛激勵我們(林後5:14; 羅5:5)
- 追求聖潔,神的恩典和人的竭力,兩者都不可少(來12:14)
- 聖潔與我們各人生活的每一個層面都有關係(彼前1:15-16)
金句:「神召我們,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,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。」(帖前4:7)
講道錄音:
經文:彼前1:13-19; 路18:9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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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- 週一/ 讀 帖前4:7。講道提及,討論聖潔會令信徒產生兩極反應:誤以為聖潔等於守規條的人,成功時會自傲,失敗則沮喪;而認為神是寬容的人,追求聖潔就顯得多餘,人容易放任或是對追求聖潔的人嗤之以鼻。你又如何看活出聖潔的命令?
- 週二/ 讀 路18:9-17。相信沒有信徒會以那個自義的法利賽人為榜樣!然而,你又是否真的會像稅吏以「那罪人」來形容自己、求神開恩可憐?信主前,我們是靠神的恩典得救,但你會否以為,信主後就是要靠自己的努力?若是靠自己,到底要多好才算好?可能嗎?讀 腓3:4-10。
- 週三/ 讀 彼前1:2; 弗5:26-27; 提後2:21。信主的你和我是被神「分別為聖」,就是被神所呼召,從世界和罪惡中分別出來,是屬神的,是為祂所用的。這說明信徒的目的和身分是甚麼?
- 週四/ 讀 林後3:17-18; 西3:10; 約壹3:2。成聖的工作是聖靈主動,目的是塑造我們越來越酷似主耶穌。我們則是在過程中配合和順從聖靈。讀 加5:16。這真理怎樣鼓勵你去追求聖潔?
- 週五/ 讀 林後5:14; 羅5:5。信徒追求聖潔,不能基於責任或內咎,必先有愛——感受神對自己的愛,也因此愛神。讀 來12:14; 彼前1:15-16。因為對神愛的回應,我們願意在生活中的每一個層面,都竭力活出神喜悅的聖潔。聖靈如何提醒和更正你?
- 週六/ 讀 羅3:19-26。對你來說,救恩是什麼?人怎樣能夠得著救恩?得救的人既已稱為義人,還能繼續犯罪嗎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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