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為「溯本尋源」系列的 10/25 部分
何尚允牧師
1/ 無罪的基督、除罪的羔羊
2/ 信徒在洗禮後仍用犯罪
- 甚麼是得罪聖靈,不得赦免之罪?
3/ 靠著主恩,悔改回轉,必得赦免
金句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(約壹1:9)
講道錄音:
經文:約壹 1:7-10;太12:22-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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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- 週一/ 讀 詩32:1-2。這兩節經文都提到「有福」,然而作者怎樣定義「蒙福的人」?這跟我們對「有福」的看法有何不同?為什麼?
- 週二/ 讀 詩32:3-4。詩人形容當他「有罪不認」的時候,怎樣影響他整個人?認罪只是心靈的事嗎?為什麼也影響身體?你有沒有這樣的經驗?讀 約壹1:8。聖靈正提醒你甚麼?讀 詩32:5,並作出同樣回應。
- 週三/ 讀 詩32:6-7。當詩人大衛坦然向神認罪之時,他經驗到神的保護和寬恕(7)。換轉來說,當一個人受著罪疚的煎熬時,他的身心靈會感到怎樣?長期下,這人對神和別人的態度和觀念會變成怎樣?
- 週四/ 讀 詩32:8-9。這時,神對大衛說話,他就記下了神承諾(應許)帶領他。如此看來,要得著神「教導你,指示你當行的路;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」,有何先決條件?
- 週五/ 讀 詩32:10-11。神對願意認罪和悔改的人承諾甚麼?這天,把自己要尋求神寬恕的罪一一帶來恩主之前承認。讀 約壹1:9; 林後7:10。記住:依靠神憐憫的悔罪,帶來釋放;依靠自己的悔罪,帶來死亡。
- 週六/ 讀《39條》中的第17條。有關揀選和預定的教理,對你帶來的是疑問還是安慰?讓我們好好安靜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復活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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