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為「當回應主愛」系列的 20/30 部分
何尚允牧師
1/ 婚盟承諾(22:13-19)
- 保護受害者(13-19a)
- 委身的承諾(19b)
2/ 六個處境討論(22:20-30)
- 在婚約中:1/ 不貞(20-21),2/ 婚外情(22)
- 在成婚前:3/ 和姦(23-24),4/ 強姦(25-27)
- 在婚約外:5/ 強姦(28-29),6/ 亂倫(30)
結語:兩性的尊重、責任,及對忠誠的重視
金句:「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床也不可污穢;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神必要審判。」(來13:4)
講道錄音:
經文:瑪2:13-16; 申22:1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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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- 週一/ 讀 申22:13-19。古代社會和聖經真理中,婚前的貞節是對日後配偶的承諾和禮物。然而,這裡作丈夫的卻誣告新過門的妻子不貞,背後的動機是甚麼?神為何要嚴厲懲治誣告者?神的心意為何?
- 週二/ 讀 申22:20-22。婚約中的不貞和婚外情,現今社會實在看作等閒!聖經真理為何如此嚴肅?留意受懲者是男女同罪,這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會中是空前的!你看見神對男女和婚姻的觀念為何?
- 週三/ 讀 申22:23-27。「有否喊叫」是指受害人是否同意這關係。神子民必須保護性罪惡中的受害者(26)。今天,我們對婚姻中的受害人,常帶怎樣的目光?教會信徒有沒有可以改善的地方,你呢?
- 週四/ 讀 申22:28-29。兩性關係在於彼此尊重。然而聖經卻不避諱指出:人若不自制犯上性方面的罪惡,其後果是必須親自承擔的:「要娶被污辱的女子為妻,終身不可休她」。讀 來13:4。兩性的歡愉是在神所定下的婚姻關係中,才能真正得著滿足。不論你已婚或單身,請為自己,並為我們的下一代禱告!
- 週五/ 讀 申22:30。若父親仍然在生,「人不可娶他父親的妻子」的命令,就是警告人不可奪去他人在婚姻中的祝福。若父親已經離世,這命令則說明妻子並不是一件附屬物件,不可隨便的傳遞承受。
- 週六/ 讀 申23:1-25。經文中如何確立群體?為什麼重要?誰屬於群體之內?誰在外?相處之道是甚麼?讓我們這天好好安靜,預備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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