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為「當回應主愛」系列的 15/30 部分
何尚允牧師
引言:神子民中的四類領袖:審判官、君王、祭司,及先知(申16:18-18:22)
1/ 審判官
- 公正的品格(16:18-20)
- 對神的效忠(16:21-17:7)
- 遵主的訓誨(17:8-13)
2/ 君王
- 「若說」:王的非必要性(17:14-15)
- 「他不可」:顛覆世俗觀念(17:16-17)
- 「抄錄訓誨」:更高的權威(17:18-20)
金句:「要平生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─他的神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」(申17:19b)
講道錄音:
經文:太20:20-28;申16:18-17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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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- 週一/ 讀 申16:18-20。你認為,為什麼「公義」在神子民中如此重要?這反映甚麼?作為審判官和官長,他們不能作甚麼?讀 20節。神對願意追求公義的社會,有何應許?這對你有何意義?
- 週二/ 讀 申16:21-17:7。《申命記》重複要求人向有需要者「鬆手」,但卻命令對叛逆神的人毫不留情!你認為這是甚麼原因?沒有了敬畏真神的人,社會會變成怎樣?然而,審判官必須仔細審查,以免誤判無辜。今天,神的子民對追尋真相的態度,是否同樣認真?你自己又如何?
- 週三/ 讀 申17:8-13。面對難審的案件,人必須尋求神的幫助指引(8-10節)。作為領袖,我們絕不能推卸責任,但這樣的提醒卻說明人總有不足和自身的限制。此外,信主的人更該認清:真正的審判者是誰?
- 週四/ 讀 申17:14-17。在古代世界,君王治國可說是必然的事。讀 詩47:2, 6-8。然而在神的子民中,真正的王是誰?如此,人作為以色列的王,他「不可以」做甚麼?在權、色、財的引誘中,你又如何?
- 週五/ 讀 申17:18-20。昔日的王,有如神一樣的權柄(天子),他的話就是律法和真理(聖旨)。然而在神的子民中,卻截然不同,是怎樣的?王要抄錄訓誨,誦讀、遵行,這絕不是世人對王的看法!讀 詩1:1-2。作王和作帶領者,是所有神子民學習跟隨神的榜樣!今天,請你為教會中的各領袖中禱告。
- 週六/ 讀 申18:1-22。神子民中除了審判官和君王以外,還有哪兩類領袖?神對他們又有何要求?他們負責的是甚麼?作為神的子民,為什麼需要這樣的領袖?讓我們這天好好安靜,預備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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