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為「褪色的心」系列的 4/5 部分
何尚允法政牧師
1/ 對神的聖約不忠,也自然在人的承諾上不忠(瑪2:10-11)
- 你與神的關係,應該支配你生命的所有範疇!
2/ 背信棄義之配偶,乃神所恨惡絕不容忍悅納(瑪2:12-14)
- 沒有將功抵過,那裡墮落就必須從那裡起來!
3/ 神所設立的婚姻,是為建立屬神忠貞的群體(瑪2:15-16)
- 務要謹守己心,不被同化並要栽培幸福婚姻!
金句:「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!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不可行詭詐。
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(瑪2:16下)
講道錄音:
本週的反省與學習:
- 週一/ 讀 瑪2:10-11。在之前的段落,神控訴祭司利未人在祂所立的聖約上不忠(2:8),導致神子民在敬拜奉獻的事情上藐視神。原來信主的人在神命令上鬆懈,不但影響信仰,也影響生活中的不同層面,甚至對人的承諾。你認爲今天的信徒在婚姻中,是否面對同樣的引誘和危險?
- 週二/ 讀 瑪2:12-14。神為甚麼要清楚表達:對這些背棄信主髮妻而另娶外邦女子之人,祂絕不接受他們所獻的供物,甚至要將他們趕出神子民的群體?「詭詐」一詞在這段落中重複出現(10,11,14,15,16節),指人以不當的方式搶奪別人的東西。這些人奪取了甚麼?搶奪了誰?
- 週三/ 再讀 瑪2:13。原文一句並沒有「前妻」,可見眼淚可能是來自前妻,也可以來自丈夫!只有慨嘆而無悔改行動的眼淚,為何神視若無睹?這些不忠的丈夫希望透過獻祭,要求神網開一面。然而神要求的是將功抵過嗎?求聖靈對我們說話和加力:在那裡墮落就從那裡起來!
- 週四/ 讀 瑪2:15-16。神原先設定的婚姻是一男一女、一生一世的關係(參 創2:18-25)。信徒成爲夫婦的婚姻觀不應只是文化傳統的約定俗成,更是順服上主的命令的表現。讀 太19:4-9。耶穌怎樣指出婚姻的神聖,並在婚盟中雙方的責任?
- 週五/ 讀 瑪2:15-16。神提醒已婚的信徒「務要謹守己心」!這有何重要?為何是謹守己心,而不是綁住配偶的心?除了消極地不以詭詐和強暴對待配偶,你認爲自己或其他已婚的信徒,可以怎樣積極地培養幸福的婚姻?其他信徒和教會又可以怎樣支持他們,在婚姻上榮耀神?
- 週六/ 讀 瑪2:17-3:5。百姓如何看自己和別人的罪,以及神的公義?神的回應怎樣提醒你,要警醒等候祂的來臨?讓我們好好安靜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